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修改《广东省条例》的决定,合法生育奖励增加50天,由此增加到178天。
修正案称,“为提升新出生照顾水平,进一步鼓励群众积极执行基本国策,新的修正案草案将女职工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,从30日延长至80日”。
现行的广东省职工产假为128天,包括98天假和30天奖励假,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,奖励假延长至80天后,产假最少178天、最多为208天。此次修改中,陪产假没有作调整,仍为15天。
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,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《广东省条例修正案(草案)》的说明。草案明确了特殊情况再生育政策,明确放宽再婚再生育,并将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,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。
已过了!!!!!!!!!
即职工从最少128天延至178天
现在:广东省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
:98天顺产假 30天计生奖励假=128天
/难产:98天产假 30天计生奖励假 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=158天
新提交修正草案:计生奖励假延长至80天
顺产:98天顺产假 80天计生奖励假=178天
产/难产:98天产假 80天计生奖励假 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=208天
这意味着,如果修正案草案获得表决通过,普遍妈妈的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。
ps. 修正案将在29日下午提交表决,并公布之日起实施哟!!!!!!!